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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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obben
校長的兒子有在國外野雞大學留學過,如果不是野雞大學根本不需要在台灣洗學歷
國外大學的學分可以抵台灣的大學多少學分,由各校自訂
校長就有機會可以讓他兒子用國外大學的學分抵掉大部分的學分,一年就從大學畢業
碩士班提早畢業,最低一年,校長兒子"引用"校長的論文,誰敢不讓他畢業
所以一年半拿到碩士也"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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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的流程,抵免學分必須有歷年成績單(確認學分課程)、課程大綱(syllabus,開課時程時數)說明。
名稱相同疑義自然少,名稱不同還要被抵免學分開課老師同意。
國外大學
1.該大學是否為教育部承認?
2.該課程為中文課程?否則名稱不可能一樣。
就算他抵免78學分好了(算他在外國讀3學期好了,英國一年3學期。可是你天生神力,
在外國3學期還拿不到學位?要回國再唸2學期?),剩下50學分?!
碩一入學就提論文?碩士班學分不能以大學部學分抵免,不可以下抵上,上抵下則不一定
(極少碩士回頭讀大學部學士課程拿學位,早點輔系、雙主修就單純多了。)
不查就沒事,一查全都是洞……
而且校內衝堂是擋修,實際上有沒有去上課?!開課教師點名單拿出來看看?
國內教育制度很難跳級提早畢業,這種事情,一般只有外國才行。
除非他拿到榮譽學士(好像很少聽說)、榮譽碩士。可是這種榮譽學位,教育部是不會承認的。
為了要維護學閥……學術的尊嚴,照理說,教育部應該把僑光翻過來,翻過去,360度巴黎
鐵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