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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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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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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lmaz
法律系知法犯法,應該要加重處罰!
不想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但台灣很多莫名其妙的事情就是法律人搞爛的。
而且在台灣違反交通規則,尤其是違停這部份的成本實在太低,
低到不須仔細計算都會發現乖乖守法停車反而要付出的金錢、時間成本比較高。
民眾發現有便宜可以佔,大家都這樣搞,
違規的人多了,罪惡感也減輕了。
實在是應該大大提高違停罰款,罰個一次就會痛到,
也不要搞一些莫名其妙的規定像什麼駕駛座必須沒人之類的,
違停影響交通就是事實,駕駛座有沒有人有何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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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停一罰可以接近2千, 並不便宜, 除非是說學法律都比較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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