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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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ullHD
https://news.tvbs.com.tw/local/1186040
開賓士還繳不起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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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不是繳不起罰款,而是這種人通常就是自大、自私,絲毫不考慮到別人的方便跟安全。
打個比方,大部分人應該都有都有騎車或開車到郵局或銀行辦事的經驗,如果附近沒停車位,
通常把機車或汽車就會臨停在路邊,想說頂多10~20幾分鐘就好,
警察也通常睜隻眼閉隻眼,大部分人也不會管太多,不要停太久,停的位置不要太誇張,
不要影響到別人就好。
而新聞中的就是上面的那種"加強版"了,人行道上(之前新聞直接停三創出入口等人的)、
綠色行人專用道上,然後一停就是一小時以上的,等人、喝咖啡,完全不在意別人眼光,
簡單說就是"公民道德"低下,這種如果沒有給它很狠狠的罰一次是沒用的,還會有下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