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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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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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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elive-3
以印章做為認證的憑證,甚至本人不用到場,就是要讓人有機會上下其手的陋規

戒嚴時期讓軍公教總務出納人員歪哥的辦法至今還在用,因為太好賺

1.曾經刻了兩個大小差一點點,正楷的印章分別在2個銀行使用

櫃檯人員其實分不出來

2. 記得二三十年前菜市場就出現了"電腦刻印"這招,只要把蓋了某個印章的紙片拿給他掃

描,保證它可以刻出一模一樣的章出來,官員們會不知道?還是因為太好用捨不得放棄?


我還以為是日據時代留下來的習慣!
經你說明才知道原來是黨國餘毒。
舊 2019-08-15, 03:31 P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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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三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