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Dz6810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6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118
中信的回應真是蠢上加蠢,
中信的意思是, 高層從頭到尾知情並核準整個操作過程,
即妹妹借用姐姐做人頭, 假冒姐姐簽名, 進行幾億元的金融操作?
然後虧損了不找妹妹討錢, 卻去找姐姐討錢?

這樣做銀行法被當成了什麼?
金管會又被當成了什?
司法與監理單位被這樣玩弄, 再不積極處理一下,
以後還管得動銀行, 混得下去嗎?

現在不僅僅是賠不賠錢的問題,
銀行董事長, 總經理, 分行行長, 襄理, 理專,...
上下一條鞭都有面臨牢獄之災的問題了.
舊 2019-08-14, 10:16 PM #3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z6810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