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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住去別棟大樓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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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lmdeve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9
文章: 560
引用:
作者
ㄧ本道
小商人也是..這兩個近期很紅
真心覺得,任何爆料且損害當事者權益的人,
除非有可以在法院當作直接證據的人/物,
不然就應該直接法辦了,直接由檢察官提起公訴,
而不是當事人提起告訴.
2019-08-12, 03:57 PM #
26
palmd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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