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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司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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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sst8451
開放移民應該增加這條件:至少生育2名子女 找同鄉或台灣人生都可以
不生或未生足2名子女 請滾回去 免得老了還要台灣幫忙養老
台灣應立法不生或未生足2名子女者 以後不得領補助或砍補助
因為沒有盡社會責任 為什麼要社會養他們(單身族及頂客族)
尤其是自私的頂客族 只想賺錢 談戀愛 啪啪 就是不生小孩


想必你應該已經或計畫,生2個小孩以上吧

但你有算過生小孩後
小孩從小到大,教育、健保....花費國家稅金

你小孩長大後賺錢繳的稅金,能夠COVER嗎?

台灣很多工作,薪資低到不用繳或繳很少稅的
如果生越多,花國家越多錢

那自私的,到底是不生的? 還是生的?
     
      
舊 2019-08-09, 12:17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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