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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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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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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50996
這沒甚麼啦~除非是真的騎很快或是出事了警察才會抓啦,如果是一大群外勞在騎,哪個巡邏2人小組敢惹事通通攔下來開發單的。

其實就是法規跟不上時代而已...
根據法令,小孩的小滑板車、三輪車屬於運動器材只能在公園騎而已呢...那從家裡到公園的路上咧?

而最近很紅的電動滑板車(小米之類的..)在新加坡、德國、以色列等都已經做為"最後一哩路"的代步工具了,台灣依然視為運動器材。

腳踏車就不是運動器材嗎? 腳踏車就能通勤代步 電動滑板車又為什麼不可以了...
電動滑板車+人的體重 難道撞人的傷害會比腳踏車+人的體重來的輕微嗎?
電動滑板車還能上個電子限速,難道腳踏車就不會騎得比電動滑板車快嗎?
死腦筋....
(不過剛剛查了一下似乎已經有研議要有限度開放電動滑板車了,算是一點點進步)
(我在永和騎電動滑板車已經代步有1000公里了,警察其實是不鳥我的 ^_^)


很正常
開放了不控管 會被民眾罵
而且增加了業務量

最好的處理方式
全部不開放 那就沒有管制的問題
類似的事情就是台灣電子錢包業務
就是金管會不會管 又不取經 又怕得罪財團
所以才會推展的如此緩慢
舊 2019-08-05, 12:48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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