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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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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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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o Jo Chin
官說郭妻與「阿娟」帳戶間有借名登記關係,郭妻死亡委託關係即消失,蔣姓父子未獲得授權,偽造文書罪行明確。
郭妻死亡後並未留下遺囑,據「阿娟」說法,母親說「以後」要給她,縱使認定郭妻確有意贈與,但郭妻沒留遺囑,也沒有與告訴人確認贈與的時點,兩人贈與意思沒有完成,該筆款項仍屬郭妻遺產,而非「阿娟」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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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心證
我某個戶頭當年也是我爸自己去辦的
以前那存簿一直都在他那裡,我連印章哪顆都不知
我只要親自去換個印章及帳戶密碼就沒人能動
你如何證明那不是我的戶頭,是借名登記
若不動產登記在小孩名下,那有沒借名登記
如果事情反過來,阿娟自己先領光,其它二人不爽提告
見解可能又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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