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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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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6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118
引用:
作者又見阿鳥
看法不同
算借名登記

我送你...應該就一次,或數次存入....
提出,也是你自由支配...你要買車,領錢....
而不是,我要買車,由你這個戶頭領錢....

當你的戶頭的錢,你沒有支配力時...
那就是借名登記....

要看你有沒有支配力,就看你有沒有提領...
這戶頭有錢,都沒有動用,你另外還有一些貸款....還有股票買賣
你怎能說這戶頭的錢是你的?


有沒有動用與有沒有贈與意思不應該視為一體,
許多父母幫小孩準備留學, 結婚, 買房, 創業...的資金,
都是多年陸續預存, 但因為時機未到, 被贈與方一直都沒有動用.
歐美甚至流行信託制度, 限制被贈與者必須在某些條件下才能動用, 但絕不代表父母沒有贈與的意思.
舊 2019-07-22, 08:37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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