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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棄繼承在先? 女兒要不回85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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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右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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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23
放棄繼承只能在被繼承人死亡日後辦理。
繼承權並無配偶先拿一半,剩下的才是子女的權利這回事,繼承人不論配偶/子女,權利都是相等的,前提是配偶/子女在被繼承人生前並無不當對待的事實存在,若繼承人於被繼承人生前不當對待而被繼承人在遺囑中特別排除且屬實者,則失去繼承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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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世間的變化,我該收起快樂的心,是時候把慈悲的心拿出來用了。
2019-07-21, 11:2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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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右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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