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laifu
可以啊,沒錢的人可以將小孩送給國家撫養教育。 資源集中下教養的效率會遠好過把錢交給貧窮的家庭。 (貧窮家庭本身就多半是沒有責任感或是理財觀念缺乏)
但是小孩長大過18歲後,依專業技能由政府指派服役到45歲為止。期間薪資依照公告最低工資的標準發放。服役期間扣押身分證直到除役。
這樣就可以解決社會上低端勞力不足的問題了。想要長照? 22K 就能跟衛生部申請台勞。偏鄉的郵差,救火隊或是什麼沒什麼人想幹的屎缺,這些人接受了政府福利就可以塞過去用。
|
???
姑且不論這個作法違反國際上的人權公約,各國內部的憲法(人生而平等)。
有點良心的窮人不會生孩子,生了以後給國家(有錢人)作奴隸,才不幹呢。
不負責任的人會送,然後這個不幸的孩子一生都活在憤恨之中,沒有極積的動力(反正是最低薪),甚至會造成各種社會問題(校園掃射、捷運揮刀……e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