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healthfirst.
Golden Member
 
healthfirs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3,206
引用:
作者Morpheus.T.
法理上有個原則 應該大家都懂
"不溯及既往"
條約也是

這串的討論的主權問題並不是要溯及既往喔
而是現在的狀態就是停留在舊金山和約簽訂後

「不溯及既往」是屁話
人家不理你怎麼辦?
還不是一樣
拳頭大的說話

舊 2019-07-18, 02:03 AM #3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ealthfirst.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