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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q522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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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直接說,這停車格的使用者(或所有權人)
太不知廉恥了,用滿就算了,超過還敢大辣辣這樣說,真是不要臉
那,管理費怎麼收?
如果只收一個停車位的錢,那大家都亂停好了,買台smart,外加4.5台機車,一個停車格應該夠放吧
舊 2019-07-18, 12:07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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