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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her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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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17
引用:
作者devi
給大家信心一下,國道這個檢舉成功了。
C2XxFAcNMqU
理由是:違反「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十一條規定變換車道。

這個真的要檢舉!

只是,要用實名檢舉,大家會不會擔心有後遺症?亂填資料又有刑責問題,
所以雖然心裡很氣,仍然沒有勇氣檢舉。
舊 2019-07-10, 08:30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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