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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dopcdd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7
文章: 301
館長本身不是類似拳擊比賽的冠軍
他沒有義務要接受任何人要求
而進行比賽
他沒有保有冠軍腰帶而接受晉升到排位第二名者的挑戰

所以比賽性質皆是兩願合議
依一定比賽規定舉行
不按量級?兩人均超過91公斤
為業餘拳擊超重量級

生死狀
民法上不合法、不合乎契約成立要件
不合乎比賽規則的攻擊行為,要付起侵權行為責任
刑事上不合乎比賽規則的攻擊行為,非業務上正當行為,
無法阻卻傷害⋯⋯殺人罪
舊 2019-07-06, 10:44 A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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