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賓士爽停私人車位 屋主氣炸
瀏覽單個文章
超軼絕塵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398
引用:
作者
hoba
是啊,你花錢買的車位/土地,別人隨意來停車佔用,要他移車還得拜託他
你還得浪費時間打電話叫警察,等警察通知,萬一找不到人警察也是雙手一攤沒法度
法律不是保障壞人是保障誰?
告?
打民事官司還得舉證他佔用了多久,週邊一小時停車收多少錢,依此求償,你有缺這幾毛錢?
刑事?他一句只是圖方便沒有侵佔的意圖就能脫罪,告有用?
社會沒你想得美好啦
連絡不到或是不願移車可逕行拖吊且車主自負拖吊費用
刮車還是其他怪招事後被告毀損要賠償甚至有刑責會更美好?
然後就算是在沒法拖吊的場合要蒐證佔用時間有何難處??
就算真去告他也絕對遠好過上面事例刮車反被告賠錢還要拘役吧
不會善用合法手段卻一直扯法律保護壞人
這一般只在民智未開的地方才會發生吧
2019-07-05, 07:32 PM #
21
超軼絕塵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超軼絕塵
查詢超軼絕塵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超軼絕塵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