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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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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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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超軼絕塵
要對別人車動私刑事後當然有法律保護壞人的想法
為何起始不用公權力處理??
現在停車位一位難求車位被占引紛爭是常有的事
直接報警警察會連絡車主移車
不疑或拖延會拖吊且車主要付拖吊費

等你遇到不要臉的人報警試試就知道公權力能幹嘛了...

上個案例的苦主
https://www.msn.com/zh-tw/autos/new...4%A9/ar-BBVFQim
舊 2019-07-05, 04:40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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