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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1
文章: 9
引用:
作者27681049
認同啊!

但是
1.先把終身俸拿掉
2.擬個大家都能接受的公務人員淘汰機制!

終身俸是雇主(國家)給的福利,你沒有終身俸,該找你的雇主。

我高中同學,聯考分數只有我的四分之三,選不一樣的路,年終每年至少40萬,我每年年終固定1.5個月。
路自己選的,怎麼比?

終身俸拿掉可以呀,請政府給我的年薪以我同學的標準加回來,我並不會比較吃虧喔~
舊 2019-07-04, 01:20 PM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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