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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樣算是怪叔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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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17
引用:
作者
喵吉拉
有網友主張只要雙方成年有什麼不可以,但今天樓主的身份不合適,世俗輿論還是有的…
再者小女生情竇初開,涉世未深,
萬一擦槍走火,後果難料…
近期沸沸揚揚的房思琪就是類似的例子…
動朋友的女友,老婆和女兒本來就是大忌
周遭傳開大家就知道你是怎樣的人....
不是什麼18歲成年就那樣簡單的事......
2019-06-29, 06:19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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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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