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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ood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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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54
引用:
作者走馬探花
臺灣罷工的條件太嚴苛,在加上罷工預告期根本就是弱化罷工的效力




再協商的過程之中就有預告的效果,只是長榮資方根本不在意
預告期不是只是這次長榮有這個問題,華航就有這個問題了

這篇新聞至少比較有討論到重點

想罷工要早點講?英國、加拿大、日本都有,為什麼台灣沒規定「罷工預告期」?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13384)

國外有預告期的原因就是不用正式協商
而臺灣都已經勞資上談判桌,都已經協商破局好幾次了
資方就知道可能會罷工,弄個突襲式罷工來強調勞方的不應該罷工
都協商破局、工會投票成立罷工通過之後,資方不知道近期會罷工?
再者消息如此靈通,怎不會知道兩三天前就要發動?

所以~所以~我才會說
從這三次航空公司罷工經驗來看
台灣的罷工是那麼困難...但是又要保障罷工者的最大效益
旅行社、票務公司應該在為了保障自己和旅客權益前提下
從罷工團體投票取得合法罷工權之日開始
停止銷售該航空公司的票務行為!直到該航空公司解決勞資糾紛為止
以避免損害勞資雙方及相關行業者的權益及損失!
舊 2019-06-22, 07:26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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