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olf_guy
你說的沒錯,禁搭便車這個是被承認的,我也覺得這個是勞資雙方要去談,但這也是雙方僵持的,我這個外人不表示意見。
你說的預告罷工效果,確實沒有錯,但你覺得開會到一半,就直接當場宣佈罷工,這樣的行為很有合理性??
但我指的合理,在談判時,不就應該依照合理去提彼此的需求嗎??
資方說我90元已經比業界好了,你要求的150元,能提供計算基礎,方式嗎? 這樣的一來一往的攻防,才會是談判的重點,而不是我要150,你不能給,那我只能罷工了。
這樣叫什麼?? 勒索?? 要求??
所以我才會這樣的行為(罷工,突襲)的合理性,造成別人的不便就算了,至少給大家緩衝吧?
純討論,沒有針對,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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