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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前屋兵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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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前屋兵介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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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oba
呵呵呵,聽過 306 條嗎?去研究一下

第 306 條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不排除屋主願意與他人分享,不算"無故侵入"他人住宅
微罪不舉是對的,但不應該用不合邏輯的說法來舉證
舊 2019-06-21, 08:56 AM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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