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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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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2
引用:
作者越前屋兵介
檢方的意思應該是說如果出門大門沒關有人進去把屋內東西帶走,不排除可能認為屋主願意與他人分享,難認他在主觀上有何不法利益的意圖。

呵呵呵,聽過 306 條嗎?去研究一下
     
      
舊 2019-06-20, 07:25 PM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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