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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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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爛法律不該改嗎?至少改成車損跟體傷的期限一樣吧
還有應注意未注意這條......
所以好車想烤漆就隨便找台車來擦撞.....不管73還是37
都有人替你負擔一部份錢.....真爽
老實說你直行車騎得好好的,忽然左邊一台車切過來要路邊停車
又不是超人...直行行車還一直注意左右
有時候真是會煞不住的
問題是這就是法律.....爛法律
怪不得有人會說.....車禍發生不管有沒受傷還是去醫院檢查一下比較好
總是會感覺哪裡怪怪的還是哪裡痠痛
懂得就懂不懂的......網路搜尋一下吧
自保之道阿
人不要有害人之心,但千萬要懂得自保
小車禍.....受傷的最大,不管是誰對誰錯
沒受傷的就是要賠有受傷的(只差比例問題)
舉例對方闖紅燈,你們撞上了
對方受傷......
你會想對方闖紅燈你綠燈,那是對方錯
實際上他闖紅燈是錯的,這沒爭議
問題是一碼歸一碼
闖紅燈警察可開他紅單
但她可告你傷害他人身體
這是刑事罪.....所以他可以刑逼民
這點大家認為合理嗎
對方違規造成車禍,你卻要被她告傷害他人身體
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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