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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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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florance
1. 未得到允許而取, 當然是竊 or 盜
2. 頻寬被佔用當然是損失了頻寬...
B承租 10M頻寬, 以下載為例:
A(偷用) 占據5M, B(承租人) 只剩5M可運用。
A(偷用) 下載採用多線程Windows update, APP update...etc, B(承租人) 根本就沒有頻寬可用...

雖然頻寛在一時間被佔用,但是頻寬的100%控制權還在承租人手上,
並沒有實質損失,我以為這應該是基本常識吧?!!
而且承租人有各種手段可以把把佔用者給移除..除非跟本沒有網路知識。
很多數位化的東西,不應該用舊思維去看待。
就好像是..某甲承租了一個停車位,而某乙未經同意時佔用了該停車位,
導致某甲的使用權益受到侵害,而就算如此,我相信也沒有人會認為某乙犯了竊 or 盜...
以停車位來說的話,某甲是沒有能力把某乙的車輛給移除。
但是套用在無線網路上,所有權人是可以很輕易把佔用者給排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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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9-06-19, 05:24 PM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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