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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用鄰居未鎖網路 檢察官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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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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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71
引用:
作者
leeko
檢警調查指出,苗栗一名十九歲的陳姓男子,因為手機沒有辦網路吃到飽,陳姓男子發現住家附近有一戶民宅的WiFi沒有加密,跑到民宅門口免費上網。
自己沒有辦WiFi,卻在沒有當事人同意下偷偷共享,這還不算竊盜?
難道依法裁決之時,只要照本宣科搬出法條字句就可,犯案人的動機目的完全不考慮?
依照罪刑法定主義
確實是這樣
2019-06-17, 10:54 PM #
46
y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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