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yth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71
引用:
作者leeko
檢警調查指出,苗栗一名十九歲的陳姓男子,因為手機沒有辦網路吃到飽,陳姓男子發現住家附近有一戶民宅的WiFi沒有加密,跑到民宅門口免費上網。

自己沒有辦WiFi,卻在沒有當事人同意下偷偷共享,這還不算竊盜?

難道依法裁決之時,只要照本宣科搬出法條字句就可,犯案人的動機目的完全不考慮?


依照罪刑法定主義
確實是這樣
舊 2019-06-17, 10:54 PM #4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yth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