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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用鄰居未鎖網路 檢察官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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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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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2
我猜是類似"使用竊盜"的概念吧
請參考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101 年易字第 113 號刑事判決
我一直沒查到這概念到底是要解決什麼法律問題.....
引用:
作者
cmwang
單純接收他人無線網路的信號當然不成立盜用(技術上的名詞叫RF monitor),問題是除非只是監聽他人的無線網路,不然還是要傳送信號到WiFi AP,才能透過其無線網路連上網路(例如本案的被告),不然封包怎麼會自動從天上掉下來呢,請問一下這樣符不符合電信法第56條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0060001&flno=56
)的要件啊
....
__________________
PCDVD站長:擋廣吿的後果就是導致免費網站無以為繼!
在你享受自由網路的同時
自私的行為只會扼殺這個環境。
2019-06-17, 04:59 PM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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