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後遺症就是我來承擔沒錯,但誰要負責?我根本「勾牛屎」(台語)
搞到現在我被禁止入境澳洲三年,誰來擔?我還要自己親筆寫信去澳洲政府釐清。
然後我還要支付一些哩哩摳摳的費用,
加起來差不多台幣三、四萬塊,受害者還是我啊。
該地勤也承認說從以前這樣子的偷懶模式是OK的,天曉得被我遇到。
再來,我藥品也有按申報正常手續報備,就算我今天沒帶藥品好了,
搞不好還是一樣因為你一個觀光簽害我一樣無法入境,為什麼?
因為你懶得處理我的簽證嘛…這哪裡有袒護空勤跟要地勤背黑鍋?一點道理都沒有。
為了這件事我已經在人評會上講過一模一樣的話了

有任何意見,我在這邊都可以澄清給你看,我的立場絕對站得住腳的
沒有偏袒誰與誰也沒有讓誰背黑鍋的問題。倒是我自己反而惹的一身腥,
說真的,該位天兵地勤沒有被記兩次大過我都覺得太便宜他了。
以上,沒有要筆戰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