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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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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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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mic
賣家(市政府)
當自行車賣, 市民買回去當自行車騎, 出事賣家可能有連帶責任.


這應該只有買來後前幾天才有責任吧∼

環保局會拍賣回收再整理的腳踏車
一台通常會競標到500∼900元(車況好有牌子的可以破千)
拍下來後,當場試騎,有問題他們會送去修,過幾天再交貨給你
大學時代買過兩台,隨便停都不會被偷
反倒是出社會後買了一台貴的
不僅自備兩個鎖
停車還得特地找有監視器照到的地方
舊 2019-06-16, 12:28 AM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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