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GCVincent
放一年都不急,現在突然很急,是便秘好了嗎?
不想修就直接賣啊?!
一周、兩周、一個月,讓有興趣的市民去買不行嗎?
又不是6000台全部都故障到不能騎。
根據徐巧芯議員臉書,是交通局說這批車很爛,還沒壞的送人騎可能造成人家困擾。
再難騎也比走路輕鬆吧?!
所以政府說什麼環保,常常是打假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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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家(市政府)
當自行車賣, 市民買回去當自行車騎, 出事賣家可能有連帶責任.
當廢鐵賣, 市民買回去當自行車騎, 出事就和賣家無關係.
我覺得還是有分別
至於議員講的, 聽聽就好...
交通局真的聽議員將這批送人騎
萬一真的有人出事,
找議員負責還是交通局負責?
八成又是基層公務員扛黑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