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記憶我的RDesign
只有我一個人覺得整件事很多問題嗎?
版主沒有申報管制藥品,
是因為原本以為是crew travel authority簽證,
所以可以躲過不申報。
如果是沒問題可以帶,
為什麼不直接申報?
選擇不申報,
不就表示本身知道管制藥品申報會有麻煩?
|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表達能力不佳還是怎麼樣,怎麼會讓你跟很多網友認為我沒有申報?
事實上,我有申報,在海關申報單的一欄問句
「Goods that may be prohibited or subject to restricitions, such as medicines,
steroids, illegal pomorgaphy, firearms, weapons or ilicit drugs?」
(你有沒有帶可能遭到限制的物品,如藥品、地下A片,類固醇槍枝武器彈藥或者毒品)
這一欄我就寫
「
YES」了
我還特別帶了處方簽隨時在我身上,我沒那麼天真傻傻的闖天關
這攸關到我的職涯,我根本不可能跟官方開這種大玩笑。
但澳洲政府還是認為我帶了禁藥,雖然有申報
但還是安了一個違反藥事法的名義在我頭上

然後那邊的長官一直鬼打牆的問我幹嘛吃這個藥,幹嘛吃那個藥
是不是要拿來賣的,知不知道這個藥是違法的等等等等的問題…問得我頭昏眼花

至於其他組員為什麼沒有被安上的這個罪名?很簡單,因為其他組員簽證合法
簽證合法連帶申報合法,那就什麼都沒問題…。
可是我連最基本的簽證都違法了,那麼我帶什麼都是違法了。
有點類似連坐受罰的概念。
引用:
作者GCVincent
我不太懂的是,辦完簽證後,
一般人都不看護照上簽證代碼的嗎?!
(簽證註記欄代碼?)
|
電子簽證根本連鬼影都沒看到,電子簽證是沒有貼紙貼在護照上的,
所以要我事先知道也有難度,要是我知道我是申請觀光簽我一定也會問的。
Anyway , 漫長的人評會結束了,以下直接總結:
1.公司不追究我吃安眠藥的事情,但下次體檢得給航醫開證明。
2.公司暫時不會派我澳洲線,但得由我自己去申訴取消簽證三年不得進澳這事。
3.我在考核過之前都會是OP(無加給),不會再有SO加給了
4.該簽證辦事員以重大疏忽名義記過。
5.公司保留此次事件的裁罰權。
6.我得提供公司我去的每一家身心科從初診到現在以來的證明。
7.我得支付回程的機票錢以及其他費用(就機務代表來看我所出的交通費巴拉巴拉)。
8.我要寫為何去看身心科的自白書。
...還有其他好多條,我就不一一列出了。
至於陰謀論,該辦事員的回答是因為我是觀察員身分
既沒有飛行時數,也沒有小時加給,也沒有工作事實,所以才沒有一起申請組員簽證
他想說一般旅遊簽證就可以了,因為在這之前也是好像也是這樣搞,沒有出事過。
可哪知道從去年澳洲總理換人之後,邊境檢查變得非常嚴格,
就連隔壁棚跟其他航空也都出現類似狀況,只能說我非常不走運。
我本來澳洲線的日子就已經夠少了,現在還要我自己去搞定取消簽證這方面的事情
等到解決完跟公司回報,公司才會繼續開始派我大洋線。
心得就是:「算了,真TMD。」

我要寫反省報告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