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得心情好跟你鬼扯一下。
我租你土地,五十年後歸還,我管你在這地上建立什麼規則,只要這地是我的,我要立什麼法,我要在這地怎麼做是我家的事。
大巨蛋遠雄想要怎麼經營是五十年之內的事,五十年之後,歸還地上權後才是市府的事,在五十年的期間,是遠雄的事。
中國破壞了什麼原則?五十年不變是對英國的承諾?還是中國的承諾?本是中國的地早五十年晚五十年都是一樣的事。
本來就沒有中英聯合聲明,這個聲明不過就跟台獨低能一樣把開羅宣言當廢紙一般被處理。
沒有50年不變,你自已可以腦補100年租借不存在?不過可惜的事情是,英國最後還是歸還了香港給中國,當然啦,當初英國也可以歸還香港給「中華民國」啦。
100年租借若不存在,英國就直接拿一百年的地上權權利金給中國也行啊。
100年租借存不存在,是關於歸還給誰的問題,而不關中英聯合聲明。
你說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