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sic Member
|
是自己的地! 當然是不應該算違法. 是政府的錯, 沒有強制徵收.
但那白癡文中講的, 明明是公用騎樓, 和公共用地. 我用了幾十年, 現在就要開單!! 這甚麼鬼邏輯呀? 用就了就是你的? 我看了好幾年的 A 片, ****嫁人了. 我還去告它通姦?
白癡嬤..
最恨的就是附近公司大樓, 貼著非本公司員工請勿停車! 這個也很白癡, 明明是公共用地, 乾你屁事? 超級想印一堆 A4 紙回貼! 老子爽停! 不爽報警! 順便告你恐嚇和強制罪! 要是你敢動我的車的話
更機車的是台中很多社區, 明明地下室門口貼著一張公共空間停車場... 你有看到他有臨停計費牌嗎?
有病的事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