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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傳說
你看不懂我也沒辦法
網路討論嘛
信不信是你的自由
要不要去看書、Google、問專業人士把法律邏輯搞懂也是你的自由
法律一直都在那裡
不搞懂踩到坑了
那就是花錢消災
要拿"無罪推定"出來坦?
不知道你有沒有聽過"舉證責任轉換"?
當華碩提出"交易記錄"時
舉證責任就轉換到事主身上
"假設"你是事主但不知道漏洞
你能提出什麼證據證明沒犯法?
也許遇到經驗超豐富檢察官
看你的反應不像知情利用、金額也不大的話就用不起訴處理
可是華碩聲請再議
這次換個正義感爆棚的檢察官
你講不出究竟怎麼一回事
於是就被起訴並向法院以"被告拒不認罪,犯後態度不佳"建請從重量刑!
至於"正常操作"
本串不就好幾位認為多視窗/多分頁是"非正常操作"
難保不會有古董級法官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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