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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油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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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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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星爵
行為合不合法,有時要看他們使用條款寫得完不完整
https://www.asus.com/tw/Terms_of_Us...7718.1553954579

告他用得應該是1-8+9
要討回的話應該是3-4,只是不能以刑逼民?

線上購物十幾年了,鑽洞能鑽贏大公司的法務,我覺得需要運氣啦...
上一個跟大公司硬幹獲勝得應該是卡神?


您看錯條款囉。

請看這裡的 https://shop-tw1.asus.com/DW000013/...3394.1560188408

這個文件內容中

3. 當貴用戶使用或繼續使用本網站時,即表示貴用戶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意思表示之方法。

表示網站上的訂單可以視為交易契約的一種。


5. 當貴用戶完成商品訂購程序後,本網站將自動發送電子郵件於貴用戶所留存的電子郵件信箱,通知貴用戶本網站已經收到貴用戶的訂購需求,請注意本公司於確認交易前仍保有是否接受訂單及出貨與否之權利。

這就是我先前說的,買方就算是下訂而且廠商系統自動刷卡,也不表示契約成立的免責條款。

6. 本公司將在收到貴用戶之訂單需求、付款方式且仍有庫存後確認交易,通知配合廠商出貨,貴用戶可隨時至「查訂單」查詢訂單最新資料。
7. 為保護貴用戶的權益,在本網站之配合廠商出貨之前,貴用戶都可以申請取消訂單(但若貴用戶的商品為訂製商品,貴用戶將無法取消訂單)。

這兩條就表示得很清楚了。 表示廠商一旦出貨,交易契約就成立了。買方即不得片面終止合約。

其實幾乎每個電商條款都大同小異。

我相信只要有簽過契約的人,像是保險或買賣這類的,都知道簽契約前要看清楚。在沒人逼迫的情況下契約一旦簽了,後果要自行負責,這對買方或賣方都是一樣的。
舊 2019-06-11, 01:55 AM #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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