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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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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傳說
先前號稱天才駭客的那位
不就是啟動開發者模式修改參數才發現伺服器端有漏洞
否則正常模式下根本不會發生錯誤

我猜你所謂的有罪無罪應該是單指有沒有構成刑法339-3
而法院常有部份勝訴、其餘部份敗訴的判決
根據新聞所謂的消費者有二人
"假設"二個人都有下單購買
請問你認為有沒有可能
其中一人成立而另一人不成立?
這樣要算有罪還是無罪?

至於法律漏洞
因為版上包含你在內的一些版友認為
1.事主居心不良
2.事主使用特定順序操作構成"不正方法"
3.事主購買的商品不在優惠碼適用範圍,所以輸入的優惠碼是"虛偽資料"
這三項都成立就構成刑法339-3
"假設"以後有其他購物網站有一樣的漏洞
消費者操作時觸發漏洞完成交易(只有一筆交易)
請問你認為該購物網站可不可以提告?
請不要回覆我"應該不會"
"會不會"和"可不可...

提告是他的權利
我可以主張我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完成該筆交易
但如果有不當得利,我會返還
我有信心我不會被起訴,所以我一點也不會擔心自己會遇到同樣問題
而現實上,我網購多年也沒遇過這樣的事

好了,我回答完了,你也該回答一下我的問題了
不用管法官會怎麼判刑,你就當自己是陪審團
只問你心裡認為有沒有罪,不管刑事或民事都算數
1.屈臣氏案
2.華碩案
我想釐清你的想法,感謝
舊 2019-06-10, 08:07 PM #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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