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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優惠碼購物少付20萬 遭華碩提告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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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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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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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Vincent
反正以刑逼民不用多花錢,告不成也沒事。也沒有誣告的問題。
所以大家繼續以刑逼民就好,反正操的是檢警人員。
他們活該啦! 大家說對不對?
誣告本來就很難成立,不然林某是怎麼搞那麼久才被告成誣告(也是會中的)
活該?我不會那麼說,如果他有風險意識,肯把利潤與他人共享(找網民共同分擔風險)
我相信他不會單獨面對石頭的法務團隊(當然,這分我我也沒興趣吃就是了)
既然有本事吃獨食,那自業自得我想也是很正常的,高風險高報酬嘛
2019-06-10, 04:03 PM #
382
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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