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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1,088
引用:
作者hoba
這是手段,也是權利,包含訴訟這些都是,沒什麼對不對,外野也管不著

那不然你說說刑逼民哪裡不對,推翻它,我相信很多很多很多檢座會非常感謝你的

反正以刑逼民不用多花錢,告不成也沒事。也沒有誣告的問題。
所以大家繼續以刑逼民就好,我覺得不對也無關大局。反正操的是檢警人員。
他們活該啦! 大家說對不對?
     
      
舊 2019-06-10, 03:57 PM #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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