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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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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3
引用:
作者GCVincent
事主那一個行為是違反刑法的?

已經確認違法當然就沒有爭議。
華碩以刑逼民才是這裡爭論的原因。

如果華碩只提起民事訴訟,不管他告事主什麼,這裡明智的人很多,大部分頂多笑一笑,不會有太大爭議。

但是他提刑事訴訟,動用警察。這樣應該會觸動很多人的神經。

為什麼以前刑法100條爭議這麼大?!
你乖乖的不就沒事了?

照你這樣說,那些車禍受傷的不就都應該只要告民事就好,刑事不能告?

以前有個著作權達人的也很愛用刑逼民這種手段,後來夜路走多了也撞了鬼

你以為是先告先贏嗎?

還刑100條咧,笑噴
舊 2019-06-10, 03:31 PM #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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