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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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CVincent
事主那一個行為是違反刑法的?
已經確認違法當然就沒有爭議。
華碩以刑逼民才是這裡爭論的原因。
如果華碩只提起民事訴訟,不管他告事主什麼,這裡明智的人很多,大部分頂多笑一笑,不會有太大爭議。
但是他提刑事訴訟,動用警察。這樣應該會觸動很多人的神經。
為什麼以前刑法100條爭議這麼大?!
你乖乖的不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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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你這樣說,那些車禍受傷的不就都應該只要告民事就好,刑事不能告?
以前有個著作權達人的也很愛用刑逼民這種手段,後來夜路走多了也撞了鬼
你以為是先告先贏嗎?
還刑100條咧,笑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