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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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ALA
但是沒有加工
應該沒可能那麼快吧
若處理不好
會有遺棄罪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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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遺棄? 誰要去說? 我肯定不會說~ 這是他們家的事情, 我後來有修改發言: 他們出門前就曉得病了.
就算你去告發, 他們說: "原本以為沒什麼啊? XX經常那個不舒服~ OOXX" (然後就過去了)
重點是, 這不該你管, 這是他們家自己內部的孽緣了, 他們彼此自己選擇的道路.
我是無法明曉得對方不想死而簽下不急救, 所以才引起眾怒, 因為我都是送醫的那一個...
有長輩在的日子以來, 我跟父親都至少一個人在家, 白天是女眷.
現在就玩俄羅斯輪盤, 反正療養院會"通知那個時期該繳費的主要負責人."
到時候, 要不要簽, 那位仁兄(看輪到哪一位)或女性家長的意思.
我甚至不會趕去醫院了, 免得被醫療人員拉住, 然後我又堅持了急救惹眾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