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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1,088
引用:
作者sunliu
常在那支那來支那去的~~~
共匪的法律比我們嚴謹多了,台灣是犯罪罪者的天堂大家不否認吧


貪污300萬以上死刑。
貪污到驚人數額不一定死刑,可能死緩。
徐才厚貪污沒有被判死刑。
劉志軍貪污判死緩,目前已減為無期。
他推動中國動鐵綁架國家10年預算(只貪污6千多萬?!)
引用:
實現《中長期鐵路網規劃》的總投資達到20000億元人民幣[30]。


引用:
死刑緩期執行,簡稱為死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特有的刑罰,屬於死刑的一種。

死緩是對罪行足夠死刑者,在判處死刑的同時給與兩年的緩期。期間罪犯如果沒有故意犯罪,則自動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則減為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經查證屬實,則執行死刑。
舊 2019-06-09, 03:17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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