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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ice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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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7
半年後更審又改為無期徒刑
再上訴,再更審就以精神鑑定為由,或是可教化回歸社會改判25年有期徒刑

除非死刑定讞,否則更審都是可以翻盤的
但是死刑定讞,又必須有法務部長敢簽字執行

不過奇怪,為什麼執行死刑還要偷偷摸摸?
要不就是速戰速決馬上簽字馬上執行,要不就是挑半夜或是大清早偷偷執行
到底是什麼人養了那些廢死聯盟的人?

雖然這樣講很沒口德
但真的很希望發生在政府官員或是廢死聯盟的親人
 
舊 2019-06-09, 01:58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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