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Tolub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oversky.
駭客利用漏洞來謀利,是已有針對此行為的特別法條來定罪。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000001&flno=359

中華民國刑法


你認為這法律條文內容適用這次案件?
還是有其它適用的法條?

那現在利用特定的操作來導致系統誤判,有針對此行為的特別法律嗎?
(以後要不要立法,我目前沒有特別偏好。)

我不知道針對事主的行為,有沒有相關法條可以約束
我覺得詐欺罪很難成立
但不當得利的事實確實存在,請求返還應是沒有問題

如果詐欺罪成立了,那就真的有趣了
 
舊 2019-06-08, 09:10 PM #27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oluba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