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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kcar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322
引用:
作者GCVincent

銀行是財團惡霸,法律是站在銀行那邊的。一般糾紛消費者輸面比贏面大。

光是一條現金離櫃,恕不負責!這一條就不平等。消費者是唯一要負責的。

而且很多人都習慣不平等,二等公民當習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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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認同你說的,
親身體認過,
也看過不少奴隸還死命的為惡霸辯白。
舊 2019-06-08, 09:43 AM #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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