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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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bcpanadol
輸入優惠碼, 得到減價, 應該是沒有詐欺,
華碩告的是他那個優惠碼來源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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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跟你想的不太一樣, 看一下影片吧.
他利用網站程式沒寫好的 bug, 利用那組優惠碼買某些東西 (只能用來買某些物品的優惠碼) 來得到折扣, 再把那物品移出購物車 (因為購物車程式沒寫好, 以他的操作方式, 把應折扣的東西移除後, 折扣的金額居然沒有被移除, 後台結算時也沒重新確定買的物品是否可以有那個折扣的金額, 就可以用低價買入).
看起來民事不當得利應該是會輸, 刑事應該也有輸的機率 (我是覺得應該也不低).
不過.... 台灣某些法官被叫恐龍也不是白叫的.... 真碰上某些法官, 無罪也不是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