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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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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4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126
引用:
作者msnow
那個應該不是待轉區, 叫停等區, 這是台灣獨步全球, 只是怎麼全世界怎麼不過來台灣抄一抄啊?



呃呃. 沒關係, 看看這篇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ingnews/1995985

我直接講重點,
據了解,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僅有11種違規可使用非固定式儀器拍照舉發,包括危險駕車、行駛路肩、違規超車、違規停車而駕駛人不在場、未依規定行駛車道、未依規定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跨越禁止變換車道線或槽化線、行車速度超過規定速限、未依規定繫安全帶及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講簡單一點, 以上可以適用魔人. 別說交警搞不清楚, 連裁決所都不一定十分清楚定義. 法官就研讀所有法條, 把可以適用於魔人的全例出來. 參考看看就好, 因為魔人最多的就是時間.

有沒有把文章看清楚啊!
交裁所忽略這段過程,僅憑民眾一張照片就逕行舉發,並不公允。
現在都用影片檢舉了,誰還在丟一張照片舉發。笑死了...

反正我檢舉的很爽,違規魔人就繼續靠背吧!
最愛看魔人在網路上該該叫,跟狗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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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強鬥狠終日險 仁慈寬厚彌天高
觀心不用腹中取 看人何需面對面
舊 2019-06-06, 11:18 A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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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爺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