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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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tl
重點在公平,與不重複課稅。
像正常匯款回國要繳稅,用支付寶收錢不用繳稅,這就是不公平。
如果一個人從正常的國家匯款回台灣,那應該就可以認定他的錢在正常的國家全部有正常納稅,那就不應該再課第二次稅。
(可開設境外公司的視為不正常國家,例如加工出口專區,那在當地不用繳稅)
當然,非本人帳戶間的匯款就需要納稅,或提出證明不繳稅。
我個人是偏向支付稅,也就是所有的跨人匯款都要繳稅,然後取消其他所有的稅。
例如公司匯薪資給員工,政府直接扣掉20%。
當然支付稅對法人來說,是可以像營業稅那樣轉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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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寶收錢是收人民幣還是台幣?
海外所得已繳稅不是可以抵扣?
基本所得額」超過670萬元,要先扣除670萬元,再將餘額以20%稅率計算「基本稅額」。並將「基本稅額」後與「一般所得稅額」比較,若基本稅額小於一般所得稅額,一樣沒有繳納基本稅額的問題。
最後,若「基本稅額」超過「一般所得稅額」,還要確認是否有「海外已納稅額」可扣抵。若海外已納稅額扣抵金額小於上述差額,才須按不足扣抵數繳納基本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