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我也是第一次遇到。不管兩邊立場
大家都是守法,也不願意。去阻擋救護車。
救護車 大部分一般都分區域這沒錯吧!!
然有些路口 難免有死角,太熱鬧的台北市區。
優線路權 非無限上綱,除非警察在追捕現行犯的情況下。這機會不多。
不少網友意見,提到車上是自己親人。但是非常緊急狀況 警察開道,也不是沒遇到。
上面所提到的救護車 並非從同一方向,我們駕駛 不是不願意讓路。
而是在比較大的路口,救護車司機,紅燈闖紅燈 沒放慢速度。注意其他車輛的安危。
萬一兩罩雙方 碰撞。身為家屬救護車上躺著是自己親人。這樣是你們樂見。
反而造成更大的傷亡。
查了一下孤狗 法官對於救護車司機,發生意事故。判救護車敗訴的案例也不少。
救護車 撞到人法院判決,不是一兩件。
救護車撞到其他人 導致病患延遲就醫的時間。
所以說救護車 你有優先路權,但是闖紅燈的情形下。車輛通過來不及,要嘛?!你就撞上去,不然就讓車輛來不及放慢速度 撞上救護車
故應該開救護車的人應適當的注意。
該民間救護車 並非我們常看到消防隊那種救護車。
反而是我禮讓救護車。結果又來一輛消防隊的救謢車,來擦屁股。
故我才說 臺北橋 機車這麼多的時候。尤其是早上。真的碰撞,來的不是二三輛救護車能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