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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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ompom
救護車。 先生可以不要開這麼快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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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不曉得哪次救護車事故,政府相關單位有出來說,"緊急"公務車(救護車、消防車、警車等)
有"優先"路權,但沒有"絕對"路權。
意思是說那些"緊急"公務車還是注意車況跟交通燈號,不是紅燈還可以闖或是不管出什麼事,
自己都沒事的帝王條款,
之後在大台北地區看到鳴笛的救護車,過路口就幾乎都會放慢速度看橫向有沒車再過。
後來車主跟幾個事主等交通警察來了後,有後續嗎?遇到這種狀況,難道警察會把救護車駕駛找來嗎?
樓主遇到的狀況就真的OOXX,有空去拜拜求平安吧!